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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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敲响庭审第一槌

  发布时间:2014-07-07 09:45:38



马宝君院长敲响开庭审理第一槌


庭审调查听取被告人陈述


张爱民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


赵鸿江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


苑司新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

    7月4日上午10时,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与以往案件审理不同的是,此次坐在审判台中央的是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马宝君。审判长马宝君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和陈述,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今年,密山法院根据绩效考核的新标准,重新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必须参与案件的审理,院长、副院长每年承办案件不少于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5%。密山法院分管副院长张爱民、赵鸿江、苑司新已担任审判长审理了38起案件,其中28件调解结案,取得的良好的社会效果。

    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带头办案,对全院法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必然会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解决了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提高;同时大大缩短了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树立了法院在百姓心中的良好形象,有效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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