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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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5:10


    “法官,这个当事人说不来法院,也不承认这个事”,团队书记员给当事人打电话的时候,总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每次我都告诉他们:“他不来见咱们,那咱们就去找他。”

    有一句话叫“山不过来,我就过去”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总是有一个念头:你不来见我,那我就去找你,你烦我也不行,我就要找到你。

    近日,密山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郝某从2022年起多次从娄某处购买猪饲料,截止2023年10月1日,经双方对账,郝某尚欠娄某38846元,郝某在欠款凭证上签字。后娄某多次向郝某索要,郝某未给付,故娄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郝某说娄某曾于2023年10月2日在其家中抓了6-8头猪,用来抵债,但是娄某予以否认,办案团队给郝某一个星期的举证期限,娄某也表示同意,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工作人员和郝某联系,郝某说没有找到证据,工作人员说那就先来法院把欠猪饲料款的事情解决,如果以后你找到证据后在另行起诉娄某。郝某答应。但郝某再次来到法院后,就否认欠款凭证上的字是其签的,后娄某申请司法鉴定并提交申请书。

    后办案团队多次联系郝某让其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郝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办案团队了解到郝某住在柳毛乡某村,于是办案团队来到村里,在郝某家的猪圈里找到郝某。在猪圈里办案团队和郝某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沟通,了解到郝某在娄某处购买累计将近10吨的猪饲料,按照当时的政策是应该给奖品的,而且还有剩余的一些猪饲料娄某都没有取回,再就是其现在是真的没有钱偿还,可不可以分期,办案团队当场给娄某、郝某做了分期还款的笔录,且和娄某沟通在郝某偿还完饲料款后,给其5吨的奖品,并退还剩余的猪饲料款。在猪圈里,该案终于案结事了。

    走出去,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一年一年,一件件行走在街巷、乡村、学校、田间地头,法官审理案件不再是简单的“坐堂办案”,走出去,都是办法。在实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虽然付出辛苦,但通过走出去,让这一起起案件迎刃而解,通过走出去,办案团队更全面的了解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等案件事实,通过走出去,一步步实打实的脚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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