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执行是对没有必要变更执行法院,但需整合辖区不同法院执行力量,共同协作执行的情况,上级法院按照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的要求,发挥协调和统筹优势,统一调度使用执行力量,有效配合执行法院开展执行实施工作。近日,密山市法院执行局就通过与兄弟法院协同执行办理了一起案件。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鸡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鸡西市鸡冠区的多处房产需要实地勘察并采取查封措施,为提高执行程序效率,加快财产处置速度,缓解法院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11月12日,在鸡西中院的协调统筹下,决定密山法院与鸡冠区法院开展协同执行工作。在鸡冠区法院执行干警的通力配合下,执行干警很快就确定了位于鸡冠区某小区的7户门市位置,并在第一时间开展了查封工作,为后续快速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两家法院的协同执行,彰显了兄弟法院间的凝聚合力、协同配合的职责担当,最大限度地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
下一步,密山法院将继续坚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执行理念,持续优化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