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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打工人必知的春运法律指南(二)

发布时间:2025-01-24 10:59:56


    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春运期间选择自驾出行的人也增多,如果是驾车,安全出行要注意哪些呢?

    1.过年期间家人团圆聚餐,心中要铭记最重要的一条: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同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首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修正后的刑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自驾必知第二条,春节期间,道路上车辆会增多,要小心慢行。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春节前后,南方可能遇到下雨天气,北方可能道路结冰,还可能出现沙尘、冰雹、大雾、结冰等意外天气,遇到视线条件不佳的情况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3.自驾必知第三条,一旦驾车途中出现故障或者交通事故,不要在车旁逗留。尤其是高速路上,人员要及时撤离到安全位置,联系专业救援车辆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示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4.不坐站外揽客、超员的运营车辆,不搭乘货运车、拼团“黑车”出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亲友驾车同乘或者驾驶人无偿搭载他人时,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他人生命财产受损,需要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在春运这段特殊的旅程中,我们不仅要享受回家的喜悦,更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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