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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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春耕】法院调解化纠纷,土地承包展新篇

发布时间:2025-03-10 15:29:28



    近日,密山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为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多年的心结,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量。

    此次纠纷源于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张某将位于某村的11.21亩土地,以随行就市的价格承包给王某种植,合同时间为2023年至2026年。2024年开始,张某以更高的价格擅自将土地承包给同村韩某,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类土地纠纷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对农村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有着重要影响,如果简单的一判决了之,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于是法官采取调解方式,力求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

    法官首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查阅了双方的证据材料及类案检索,充分了解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各自的诉求。之后,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倾听他们内心的想法和委屈,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等多个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理性地看待问题,张某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将承包给韩某的地要回来,继续由王某进行耕种,王某也当庭支付了土地承包费7473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密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法官通过“八思八问”全力促成调解,不仅快速高效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可能带来的诉累和矛盾激化,还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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