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孙某雇佣于某、蒋某、杨某、王某在某农场危桥改造工程中从事危桥改造工作。工作完成后,孙某为四人出具欠据。后经索要,孙某未履行义务。为主张权益,2024年2月四人向密山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前偿还于某1万元、偿还蒋某3660元、偿还杨某1380元、偿还王某1680元。期满,孙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2025年2月,四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约谈的方式向孙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及时履行义务的重要性以及拒不履行将要面临的强制措施。孙某听后表示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在一周内筹款并履行给付义务,其也向执行法官表明,自己近期因患病住院休养,收入较少,可能无法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随着孙某承诺还款的日期将至,执行法官秉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申请执行人在了解孙某情况后,与孙某进行了协商并重新达成还款协议。现孙某已按期将全部欠款偿还完毕。至此,四起近三年的劳动纠纷顺利化解。
下一步,密山法院将以“雷霆2025·煤城风暴”涉民生、涉农执行行动为契机,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推动辖区涉民生案件及时执结、保障春耕备产贡献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