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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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化纠纷 诚信履约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4-21 18:49:28



    近日,密山市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承包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当庭达成和解,被告主动退还委托费用,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矛盾,实现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原告周某为承包土地耕种,委托胡某和齐某二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并向其支付了委托费。由于种种原因,周某最终未能实际耕种土地,遂以胡某和齐某未履行委托职责为由,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情,发现双方对委托事项的具体约定存在分歧,但案件事实较为清晰,矛盾焦点明确。为高效化解纠纷,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定分止争”的理念,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胡某和齐某释法明理,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强调受托人应诚信履约;另一方面引导原告周某理性表达诉求,理解实际耕种未能实现的客观因素。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在法官见证下,被告胡某和齐某当庭将委托费用全额退还原告王某,并承诺今后加强沟通、规范合作。周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当场申请撤诉。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委托合同关系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受托人应尽职尽责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亦需明确约定权利义务,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纠纷。若产生矛盾,建议当事人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解决,既能节约诉讼成本,又能维护合作关系。密山法院将持续发挥调解优势,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有温度的纠纷化解服务。  

    诚信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和谐是共同追求的目标。这起案件的顺利调解,既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也为群众依法维权、诚信合作提供了生动范例。下一步,密山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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