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年12月,密山市某学校操场上一场学生间的口角冲突引发关注。学生李某甲因殴打同学李某乙致其多处受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然而,行政处罚并未化解两方家庭的矛盾——李某乙住院22天产生近7000元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双方家长陷入赔偿纠纷的拉锯战。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法庭并未机械地启动鉴定程序,而是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的契机,努力化解双方间矛盾,先后组织3次调解,从法律、人情、成长影响多维度进行释法说理。一方面向李某甲监护人阐明《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明确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法定费用;另一方面引导李某乙家长合理地主张诉讼权利,去除不合理的要求,避免因过度维权增加诉讼成本。法官与调解员一同引导双方家长将关注点从“争对错”转向“护成长”。
经过耐心调解及教育引导,李某乙家长主动放弃伤残鉴定申请,接受“即时履行+风险自担”的调解方案。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甲监护人当场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合计11500元,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避免了案件进入鉴定程序而耗费双方更大的精力。
承办法官表示:校园伤害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调解不仅能快速修复受损关系,更能避免二次伤害。连珠山法庭通过精准把握家长的核心诉求,通过耐心调解和教育引导,妥善化解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司法程序并非只有对簿公堂的冰冷选项,带着温度的调解更能缝合裂痕,守护孩子们向阳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