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近日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曹某和李某是朋友,2024年7月24日,李某因个人资金周转向曹某借款30000元,约定利息1分,并约定在2024年10月1日前归还全部本息。曹某于当日将30000元现金交付给李某。借款到期后,曹某多次找到李某索要,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曹某来到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进行立案咨询,刘元芹法官对其进行了答疑解惑,了解到李某现在不接电话,曹某联系不上,刘法官有针对性对曹某进行了诉前保全讲解。在了解到诉前保全保障其权益的重要作用后,曹某向知一法庭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在保全后不久,李某就主动联系到法庭。李某认可借款事实并表示其最近手头比较紧,实在是一次性还不上钱,但可以分期还款。在向曹某说明了李某的还款意愿后,知一法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先行调解,在立案后,移交给调解员进行调解。最终该矛盾得到了高效化解。
密山市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诉前保全、先行调解工作。通过财产保全“以保促调”,再通过先行调解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