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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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正义,锦旗表感激

  发布时间:2025-07-21 17:53:54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收到当事人刘某送来的一面写有“秉公司法扬正气,明察秋毫断是非”的锦旗,鲜艳的锦旗承载着群众对法庭工作的真挚谢意,也折射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量。

    2024年12月,原告赵某作为中间联系人,帮助被告刘某出售其饲养的黄牛124头给案外人段某。段某将合计70000元的购牛款定金分两笔(一笔20000元、一笔50000元),经赵某交付给刘某。2025年1月段某与刘某签订购牛协议,但段某始终未能支付全部购牛款,便将牛转让给案外人张某:由张某支付购牛款及相关款项。后,赵某称其并非中间联系人,而是购牛人,70000元定金系其自己交付,故到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承办法官刘元芹迅速梳理案情并排期开庭。知一法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耐心查验双方提交的聊天记录、录音、转账记录、合同等证据。最终,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赵某始终是中间联系人的身份,驳回其诉讼请求,并通过释法答疑实现其服判息诉,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锦旗是认可,更是责任。群众的口碑是衡量司法工作的标尺。密山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以公正裁判守护民生福祉,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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