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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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巧解朋友间工程款纠纷

  发布时间:2025-07-22 17:03:06



    朋友携手创业本是佳话,可一旦涉及利益纠葛,昔日情谊便可能蒙上阴影。密山市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马某诉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不仅为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更在法律框架下守护了双方曾经的友谊。

    2022年9月至11月,马某受朋友高某雇用,在七台河市为其承包的工程进行修桥打桩工作。工程结束后,经高某验收,确认工程款共计47万元。2023年春节前,高某向马某结算了20万元工程款。同年10月4日,高某就剩余款项给马某出具欠据,明确尚欠打桩款27万元。然而,此后马某多次催要尾款,高某却以自己未收到上游工程款为由一再推脱,欠款迟迟未付。无奈之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某将高某起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本是朋友关系,矛盾的核心在于工程款支付问题,并非不可调和。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尽力促成双方和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先是分别与马某、高某沟通,倾听双方诉求与难处:马某表示自己垫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和材料款,急需资金周转;高某则坦言上游工程款未到位,一次性支付27万元确有困难。随后,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从法律角度明确高某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同时兼顾情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马某理解高某的资金压力,高某也体谅马某的现实难处。经过多次耐心疏导,双方逐渐放下情绪,就还款方案展开协商。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调解协议中既明确了高某的还款义务和时间,又为其缓解了一次性付款的压力,同时保障了马某的合法权益。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时,紧绷的神情都舒展了不少,还主动握手言和,表示会按协议履行,珍惜曾经的朋友情分。

    此次调解,民一庭用专业与耐心化解了矛盾,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新时代法官化解民事纠纷的智慧与担当。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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