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法院评选,确定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人民法庭庭长马玉芳同志为第一批全省法院调研骨干人才。
马玉芳同志,1981年5月出生,2004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2004年8月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考入密山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法官助理、审判员,现任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获得了全省办案质效优异法官、鸡西市优秀共产党员、密山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她撰写的《超载行为的责任认定——崇海侠、杜玉莹诉李庆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选入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辑的《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撰写的《在保证期内主张权利的认定》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2023年,马玉芳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民事审判业务领军人才”。
密山法院将继续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高度重视并抓实调研工作,积极为干警营造学习调研环境,搭建能力提升平台,充分发挥法官的“传帮带”作用,着力培养和选拔调研人才,推动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为科学决策和执法办案提供有力参考,促进审判质效与干警业务能力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