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二人班法庭高效审结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营运损失赔偿案件。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代某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正义不用等,当场能兑现”。
2025年7月9日12时,代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一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与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代某负全责,就如何后续赔偿一事却陷入僵局。赵某车辆因维修停运5天,营运损失实打实存在,但是双方对赔偿金额、履行方式各执一词,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审理环节,法官并未简单坐堂问案,而是主动梳理事实、明晰责任。面对被告,法官耐心释法:“交警认定您全责,依据法律规定,原告因事故产生的合理营运损失,您得依法赔偿”。一番入情入理的释明,让代某认识到了自身义务,当庭将营运损失赔偿款交付给赵某,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是密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缩影。当庭给付,不仅让原告合法权益“当场落地”,彰显司法速度,更通过法官释法说理,传递司法温度,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人文关怀。该案件的化解既保障原告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展现了密山法院化解纠纷、践行司法为民的决心,以“案结事了”的实际行动,为优化当地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