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高效调解原告某银行诉被告田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借款人提供了合理的履行期限,展现了司法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优势。
被告田某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23年向某银行贷款28万元,后因资金周转困难,仅偿还部分本息,剩余21.9万元本金及3662.37元利息、罚息等未结清(截至2025年6月)。银行多次与田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审理中,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到被告并非恶意违约,而是受实际经营困难影响。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承诺于2026年2月4日前还清剩余全部借款本金21.91万元及对应利息、罚息、复利;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
此案的成功调解展示了司法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高效与灵活性。通过分期还款的方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兼顾了被告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司法的温情与关怀。
下一步,密山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高效化解金融纠纷,为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