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工作动态

【密法新“枫”景】背对背调解化纠纷 当庭履行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5-09-29 09:53:44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二人班法庭通过背对背调解高效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营运损失赔偿案件。

    2025年8月28日20时许,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孙某所有、由夜班司机姜某驾驶的出租车在一交叉口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张某负全责。孙某车辆因维修产生4天营运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孙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向被告张某释明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阐明其需承担的赔偿义务,同时向原告孙某说明调解的优势,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张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庭给付了孙某的车辆营运损失。整个过程高效顺畅,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近年来,密山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调解方式,通过“背对背”调解等多种方式,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提升司法效率的生动体现,不仅让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纠纷,更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刘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