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是农村常见的邻里交集,也是矛盾易发的“小切口”。在密山市杨木乡某村,一起土地承包费争议,通过“村委会+法院”的联动调解模式,实现了“矛盾不出村、纠纷柔性解”。
2023年,某村村民刘某将75亩土地承包给同村苑某,约定每亩承包费800元,另附5垧地玉米芯的交付承诺。协议履行中,苑某仅支付72亩费用,剩余3亩承包费、玉米芯均未兑现,双方矛盾逐渐升级。
纠纷初起,某村村委会主动介入,治保主任以“邻里熟、情况清”的优势,先核实承包协议细节,再以“不伤和气”为原则,提出“折中支付”方案。2025年1月,双方达成初步调解:苑某向刘某支付1200元,刘某不再主张剩余承包费,村委会全程见证并留存协议。
后来,苑某未完全履行协议,刘某诉至法院。密山市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并未直接开庭,而是“借力”基层——联系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村治保主任担任调解员,由法官全程指导调解策略。首先核实了村调协议效力,明确“已付1200元”的事实,缩小争议范围。调解过程中,苑某认为土地地质一般、承包费过高,刘某坚持玉米芯折价款也要兑现。面对双方争吵,调解员与法官采用“背靠背”沟通法,向刘某说明村调协议的约束性,也向苑某释明协议违约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在“村法联动”的调解下达成一致:苑某支付剩余200元承包费,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仅25元,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以“低成本、零对抗”的方式彻底化解。
这起纠纷和解让我们看到了从村委会的“熟人调解”,到法院的“司法指导+柔性介入”,正是基层“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用“村社温度”缓冲矛盾,以“司法规范”兜底公平,既守住了邻里情,也护好了法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