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密山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针对被告魏某视力问题、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主动将庭审“搬”到其家中,以人性化举措传递司法温度,彰显司法为民理念。
2023年12月,魏某通过某银行网络申请贷款3.9万元,约定2025年2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后魏某未按时偿还,银行多次索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魏某偿还欠款及利息。承办法官多次拨打魏某电话,均无人接听,通过多方寻找,得知魏某因视力障碍手术后,在家休养。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解纷,并告知魏某可委托近亲属代理诉讼,魏某遂委托妹妹作为诉讼代理人。
开庭当日,法官携带案卷材料前往魏某家中。屋内陈设简单,但魏某及其家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到来非常热情。“法官能来家里开庭,真是帮了大忙!”魏某妹妹感慨道。法官核对魏某身份、讲解诉讼权利,其妹妹作为诉讼代理人坐在一旁协助。法官逐字宣读起诉状,结合贷款合同条款、罚息计算依据等拆解争议焦点,遇到专业表述时放慢语速重复关键内容。魏某表述稍显迟缓,但仍清晰回应:“我认可欠款事实,但经济能力有限。”妹妹在旁补充说明其收入来源及家庭状况,原告代理人对此表示理解。最终,双方在法官协调下就还款方案达成初步共识,案件顺利推进。
此次上门庭审既保障了行动不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又充分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是践行“八思八问”理念的生动实践。密山市人民法院将着力强化司法为民举措,优化金融纠纷化解机制,为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