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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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雇工坠落受伤,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5-11-06 09:52:19


    一、基本案情

    2024年6月,栗某受雇于宋某,为其提供劳务。7月某日晚,因工地未配备照明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栗某从4米高墙上坠落,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等多处损伤。事后,宋某出具欠条,承诺支付5万元赔偿金,于9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到期后宋某拒不履行,栗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二、调解结果

    法院审理期间,为高效化解纠纷、保障伤者权益,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经耐心沟通,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某于2025年12月15日前给付2.5万元,于2026年1月30日前给付剩余2.5万元。

    三、法官说法

    工地受伤,雇主承诺赔偿却拖欠,该如何维权?首先,雇主对雇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宋某未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栗某未尽到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其次,欠据具有法律约束力,雇主出具欠据后拒不履行,雇员可通过诉讼维权。最后,法院调解是高效维权方式,既能快速确定权利义务,又能兼顾履行可行性。在此提醒,雇主需落实安全责任,雇员也要注意安全,受伤后要留存证据,遇到赔偿纠纷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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