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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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处纠纷 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时间:2025-11-14 09:34:24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高效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庭前多次沟通协调,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更保障了出租车驾驶人的生计权益,以柔性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崔某的出租车与被告刘某驾驶的个人私家车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原告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告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导致原告出租车严重受损,无修复价值,已达报废标准,无法继续接单营运,直接造成了持续的停运损失。原告多次就停运损失赔偿与被告协商无果后,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停运损失费等相关费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出租车“停一天就少一天收入”的特殊性——停运不仅影响原告个人生计,更关乎其家庭日常开支。若简单走开庭审理、判决程序,不仅会延长纠纷解决周期,还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为此,法官决定将调解工作前置,多次与原、被告一对一沟通。一方面,仔细倾听原告诉求,详细核实出租车日均营收、停运时长等实际情况,向其释明停运损失的计算依据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沟通,明确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阐明其作为主要责任方的赔偿义务,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出租车司机“以车为业”的生计压力。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逐渐放下分歧,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最终,在法官见证下,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停运损失费,原告自愿撤回起诉。该案在开庭前圆满化解,原告得以尽快拿到赔偿、重新规划营运事宜,被告也避免了诉讼程序的繁琐,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处,是密山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优化纠纷化解效率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密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民生类纠纷特点,充分发挥调解“高效、便捷、不伤和气”的优势,以更贴心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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