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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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法新“枫”景】欠化肥款起纠纷,法官调解当庭还

  发布时间:2025-11-24 14:12:19



    近日,密山法院二人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化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随即申请撤诉,双方矛盾在法庭的高效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基层法庭多元解纷、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原告密山市某化肥商店与被告路某因化肥买卖产生欠款纠纷,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24241元,并承担后续利息及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二人班法庭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曾有多次化肥交易往来,因被告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欠款逾期未付。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被告释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路某当庭一次性支付原告欠款,原告密山市某化肥商店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密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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