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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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法新“枫”景】不当得利分期给付 十年积怨最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5-11-28 14:25:35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二人班法庭收到一起因代收农机租金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在法院调解下,最终以被告石某华通过分期给付方式,向原告邢某明返还代收的农机租金,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以柔性司法化解了多年矛盾。

    2015年,邢某明与石某华因务工相识,二人关系融洽。当年12月,邢某明因在外务工,委托石某华代其收取10000元农机租金。石某华收取该款项后,却擅自使用,经邢某明多次索要,始终未予返还。无奈之下,邢某明于2025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石某华返还1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原、被告曾有情谊,且纠纷系因信任缺失引发,法官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法官向石某华释明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该调解方案均表示认可,多年积怨在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中得以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密山市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通过调解,不仅让当事人缩短了诉讼时间,减少诉累,更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留了双方的情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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