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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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为贵: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柔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5-12-16 14:57:10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涉事双方从诉讼对立转为协商一致,在法院主持下完成对账,义务方当场履行责任,权利方主动撤诉,纠纷得到高效、和谐解决。此前,甲乙双方因货物购销合同履约问题产生分歧:供货方按约完成交付后,购货方未及时结清款项,供货方遂诉至法院主张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推进庭审程序,而是敏锐察觉到纠纷核心在于“账目不清”而非“恶意拖欠”。考虑到双方曾有长期良好合作基础,强行判决可能加剧对立、割裂商业关系,法官主动提出调解对账方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证据梳理+逐笔核对+情理疏导”工作模式。调解现场,法官化身“会计师”,组织双方经办人携带合同、送货单、转账凭证等原始材料,从第一笔交易开始逐项核对,对有争议的款项调取关联证据交叉验证,对利息计算等分歧点依据法律规定现场演算。

    “一笔笔查、一项项核,法官比我们自己还较真!”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细致对账,原本模糊的往来款项变得清晰明了,双方确认了实际未结金额。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释明买卖合同中对账结算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回溯双方过往合作的互信基础,引导换位思考。最终,被告当场通过转账支付了确认款项,原告自愿放弃部分逾期利息,并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这场耗时耗力的账目纠纷在和谐氛围中画上句号。

    从剑拔弩张的诉讼双方到握手言和的合作伙伴,调解对账的过程不仅厘清了钱款往来,更化解了心理隔阂。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诉讼对经营往来的影响,是司法助力营商环境、践行高效解纷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密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针对买卖、借贷等商事纠纷中常见的账目争议,建立“对账+调解+履行+撤诉”一体化解纷机制,让许多“糊涂账”变成“明白账”,让对立双方重归理性协商。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再次印证了调解在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独特价值——法律不仅是定分止争的标尺,更是促成诚信履约、守护商业温情的桥梁。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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