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二人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五保老人的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司法智慧平衡养老机构权益与民生保障,展现了基层法庭解纷暖民心的担当。
原告某敬老院是一家合法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被告为某村民委员会。案外人刘某系某村五保户,因无人照料,将其送至原告处居住,原告为其提供日常照料、住宿、餐饮及医药等全方位养老服务。但自刘某入住后,被告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累计拖欠28000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意识到该案不仅关乎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更涉及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为妥善解决纠纷,法官决定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展开调解,及时向被告村委会阐明其对五保老人的监护责任及拖欠费用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此次调解是密山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通过法理与情理的融合,法官在维护市场主体权益与保障民生底线之间找到最优解,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暖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