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法庭高效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缓和矛盾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崔某系被告裴某的前岳母。原告崔某诉称,被告裴某与女儿婚姻存续期间因购置新车,分两次向其借款共计70000元,其中2025年2月11日通过微信转账10000元,2025年9月15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转账60000元。经崔某多次催要,裴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故崔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裴某表示两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购车欠款应二人共同承担。且在离婚前,妻子与崔某之间有几笔转账,还提供了自己与妻子通话录音一份,证明妻子向裴某索要母亲崔某的借款时,主张返还数额为45000元,其余的钱已由妻子偿还。所以裴某只同意最多偿还45000元。但崔某不予认可,表示女儿的几笔转账为其他原因,并非还欠款。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阐明借贷关系的法律权责及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各退一步,维护好双方关系,并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来中,出借人务必留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核心信息。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