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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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人民法院创新方法高效化解四起连环纠纷促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6-01-15 10:08:37


    2025年末,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陆续收到四份起诉状,原告分别为褚某、孟某、李某及田某,被告均指向密山市某家具店及其经营者宋某、刘某夫妻二人。曲丹法官在立案阶段主动梳理案情,发现四起案件存在关联性高、矛盾焦点集中的特点:2024年4月8日,某家具店雇佣田某完成装修后拖欠费用;2024年12月11日,某家具店与褚某签订订货合同,收货款后未交货;2025年5月23日,某家具店与孟某签订购货合同后未履行;2025年7月29日,某家具店与李某签订房屋装修合同,逾期未完工。

    为提升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曲丹法官统一向四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协调各方时间,最终促成四案于同日开庭。随后,采取“案例释法+庭审旁听”双轨并行的办法。首先审理褚某诉家具店合同纠纷,严格审查证据,组织双方质证,并引导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金额与期限。让其余三案的原告通过旁听,直观了解举证责任、法律适用及诉讼风险,对案件结果形成合理预期。在首案调解成功后,法官趁热打铁,结合首案判决依据,向孟某、李某、田某释明类似案件的处理原则。最终,三方与被告就欠款支付、合同解除及赔偿等事项达成一致,四案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此次集中审理,既避免了重复开庭对当事人时间的占用,也通过示范性裁判统一了类案裁判标准。曲丹法官表示:“通过‘首案示范+旁听调解’,当事人能更理性地评估诉讼成本,法院也能更高效地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密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探索“类案集中审、矛盾源头解”机制,以更灵活、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需求,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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