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知一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二十多年的借款合同纠纷,让一段濒临破碎的友情重获新生,也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情法并重”的生动实践。2000年,张某因急需用钱向好友唐某借款14000元;2002年,张某再次向唐某借款30000元。这两笔借款中,一部分资金由唐某本人提供,另一部分则是唐某为帮助朋友,亲自向他人借来转借给张某。然而,借款后张某长期未能偿还,直到2006年才偿还本金20000元,剩余债务一拖再拖。在此期间,唐某为维护信誉,只得代张某偿还了他人的借款,继续向张某追偿。知一法庭庭长刘元芹在了解案情后,主动向当事人推荐以调解方式化解争议。在调解过程中,刘庭长采取“情法并重”的策略:一方面,她提醒张某,在困境中有唐某这样的朋友愿意雪中送炭实属难能可贵,多年友情值得珍视,在情理上不能辜负朋友的一片真心;另一方面,她也明确告知张某,作为债务人有法律义务偿还借款。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张某最终认识到懈怠履行对自己及唐某的影响,主动与唐某达成调解协议:当即一次性给付10000元,其余本息在半年内分期付清。同时,张某保证,如果有任意一笔欠款逾期或未足额给付,唐某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所有欠款。
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如释重负。唐某表示:“二十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钱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份友情还能继续。”张某则诚恳地说:“感谢法庭的调解,让我既明白了法律的规定,也懂得了友情的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