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朋友间的租赁合作很常见,但一旦涉及款项结算,难免会出现纠纷。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化解了双方矛盾,也为大家敲响了法律警钟。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202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因需要向原告租赁挖掘机。2024年12月20日,双方进行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原告租赁费200000元。经协商,被告当场为原告出具100000元欠据,剩余100000元约定于2024年12月22日前支付。然而,欠据出具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50000元,剩余150000元租赁费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密山市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考虑到双方原本是朋友关系,为妥善化解矛盾、减少诉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6年1月15日前给付原告50000元,于2026年1月31日前给付剩余100000元;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被告负担。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确认后,已具备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无论是朋友间还是商业合作中的租赁行为,都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进行留痕,通过合同明确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避免口头约定引发后续争议。租赁期满或阶段性结算时,双方应及时核对款项,由欠款方出具欠据、欠条等书面凭证,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核心信息,为维权提供有力证据。同时,欠款催收要讲究技巧。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应及时通过电话、微信、书面函件等方式催收,并留存好催收记录;若协商无果,可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经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一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并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若未按协议履行,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朋友间的信任值得珍惜,但金钱往来更需谨慎。无论是租赁合作还是其他民事行为,遵守法律规定、留存书面证据,才能从根源上避免纠纷,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