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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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年欠款终追回 “终本清仓”进行时

  发布时间:2026-01-29 10:18:32



    2020年1月,柳某因农业生产缺乏资金,向樊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利息。2021年3月,樊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后,向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柳某立即偿还本金4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柳某仍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5月,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对柳某名下的存款、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保险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柳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也无法找到柳某,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状况,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2025年3月,按照申请人樊某提供的执行线索,执行法官成功找到柳某并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执行法官要求柳某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如不及时履行将对柳某进行强制拘留。柳某听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筹措给付欠款3万元,余下欠款柳某因缺乏履行能力主动与樊某进行协商,约定于2025年底将全部欠款结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6年1月,在柳某将全部欠款偿还完毕后,樊某通过赠送锦旗的方式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下一步,密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终本清仓"行动常态化运行,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加大对躲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助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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