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在密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全票通过任命吴淑霞同志为密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通过了吴淑霞同志为密山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盖凤程同志向吴淑霞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吴淑霞同志在与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宪法宣誓。
吴淑霞代院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团结带领密山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持续提质增效,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开创密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密山实践,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