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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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法新“枫”景】秋翻土地起纷争 线上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6-02-05 09:57:07



    于某自2021年起,连续多年承包孙某位于兴凯镇的83.5亩土地,合同均为一年一签。2025年1月,双方再次签订合同,约定承包期至当年12月31日止。秋收后,为保持地力、便于来年耕种,于某雇人对土地进行了秋翻,并自己驾车进行了起垄。然而,当双方在12月初商谈2026年续包事宜时,因价格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孙某随后将土地转包给了他人。于某认为,自己投入秋翻起垄费用是基于继续耕作的预期,孙某的行为导致其经济损失,故要求孙某支付整地费用5300元。孙某则以翻地起垄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给付。眼见协商无果,于某于2026年1月诉至密山市人民法院。裴德法庭接到该案件后,办案法官考虑到二人有多年的合作基础,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026年1月20日,调解在裴德法庭调解室以“云调解”的方式进行。孙某因身处外地,为给其提供便利,承办法官与调解员通过线上平台组织了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和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展开工作:一方面指出于某的投入确实提高了土地价值,受益方为土地承包人;另一方面说明二人未就2026年土地承包达成协议,但于某基于信赖的投入也应获得公平处理。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孙某同意向于某支付部分秋翻打垄费用2560元,纠纷圆满化解。法院通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人民调解,高效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也维护了邻里乡亲的长远关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合作是致富的好路子。法官提示大家,明晰权责、信守承诺,才能让合作之路越走越宽,共绘乡村振兴的美好图景。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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