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工作动态

【密法新“枫”景】建工纠纷不用愁,调解解纷更无忧

  发布时间:2026-03-02 08:50:49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2022年2月,原告欧某与被告王某签订劳务施工合同,约定由欧某作为承包人,负责密山市城乡镇村多个标段地下通信管廊的劳务施工。合同签订后,欧某依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了工程内容。然而,工程结束后,作为发包人的王某却未能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费用。经双方核算,王某共拖欠劳务费260000元,且未返还欧某此前支付的20000元保证金,两项款项合计280000元。自工程完工后,欧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讨欠款及保证金,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欧某于2025年12月30日将王某诉至密山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密山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劳务报酬,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承办法官迅速启动审理程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了解双方诉求,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考虑到双方此前有过合作基础,且王某并非恶意拖欠,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律规定、情理道义等多方面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三期给付欧某280000元及利息。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让欧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密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涉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民生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作关系,为优化密山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密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纠纷化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周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