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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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化赡养纠纷 司法暖心护亲情底色

  发布时间:2026-03-23 11:11:11


    子女间因赡养费用产生分歧、争执不下,一段家庭亲情面临考验。密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巧用调解智慧,成功化解了一起涉老赡养纠纷。

    陈某甲与陈某乙系姐弟,二人父亲年事已高并入住敬老院,后又因意外摔伤而导致半身不遂,产生医疗、护理、康复等额外费用。陈某甲作为主要赡养义务人,因无法负担多余支出费用,多次与三位姐姐协商费用均摊事宜,其中两位姐姐表示同意,然而大姐以离异、年事已高且无固定收入来源为由,拒绝分担费用,陈某甲遂以父亲的名义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法理情并重的原则,多次邀请陈某乙来到调解室,一对一耐心劝导、释法析理。调解过程中,法官既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明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系法定义务,不因父母婚姻状况或子女经济能力差异而免除;又耐心引导二人回溯父母养育之恩,也要换位思考彼此的难处。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的沟通,陈某乙态度逐渐软化,主动放下抵触与弟弟坦诚沟通。最终在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合意,弟弟陈某甲体谅大姐实际困境,自愿放弃要求其分摊额外费用的诉求,其余两位姐妹也一致同意由他们三人共同承担老人后续赡养的额外开支,原告当庭撤回起诉,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家事无小事,赡养是责任更是亲情。家事案件的审理,不仅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更是亲情关系的修复。密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司法温度化解家庭矛盾,以法律权威保障民生权益,让法律既有力度,亦含温度。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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