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未成年人韩某、展某因琐事与同是未成年人的何某、郭某发生冲突,致何某、郭某不同程度受伤。因双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何某提起诉讼,请求韩某、展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3873.75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且双方矛盾尖锐,遂启动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通过详细释法明理,清晰厘清责任划分;司法所的帮扶教导员则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对双方进行针对性法治教育与思想引导,剖析冲动行事的危害,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督促其正视错误、主动担责。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韩某、展某方分别当场给付何某赔偿款3500元,何某当庭撤诉,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联动调解,既高效维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引导,彰显了司法柔性与温度,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