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在一瞬间,但矛盾纠纷的化解却需要付出十足的耐心与智慧。近日,密山法院知一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深入梳理案情、精准把握案件内在关联,一举促成两起关联案件圆满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赵某驾驶机动车与陈某挂靠在某运输公司的营运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赵某及其父母、儿子四人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均负事故同等责任。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赵某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及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等赔偿医疗费、护理、营养费等损失。因赵某父母受伤较重,双方到庭后对立情绪严重,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赔偿款难以快速到位,衍生诉讼也可能接踵而至。面对这一情况,庭长刘元芹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梳理案情,敏锐发现虽然赵某父母提起了两起诉讼,但根源都在于同一事故,且陈某也因车辆停运蒙受了不小的损失。为彻底化解矛盾,刘元芹决定分头疏导、集中斡旋。她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分别倾听双方的真实诉求与顾虑,待双方情绪缓和、争议焦点逐渐清晰后,再将双方约到一起当面磋商。她一方面从法理入手,详细核算各项损失,明确责任比例;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事故已经发生了,如果只盯着自己的损失,不考虑对方的难处,不仅诉讼周期长,各自的损失也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对谁都没有好处。”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了包含两起案件及停运损失在内的一揽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赔偿款即时到账,两桩案件一次性彻底化解,双方握手言和,赵某也承诺不再就自己及儿子的赔偿问题另行提起诉讼。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密山法院知一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通过深入细致的案情分析,精准把握两起案件的内在关联,将调解工作做深做透,实现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下一步,密山法院知一法庭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