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退休老法官王洪明受邀参与调解,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耐心促成双方和解,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12月29日,原告胡某与被告孟某在校园楼梯间不慎发生碰撞,导致胡某鼻骨骨折。事后,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最终诉至法院。为妥善化解矛盾,法院邀请退休老法官王洪明参与调解。王法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从法理与情理两个层面出发,耐心细致地与双方沟通,逐步引导各方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同学情谊。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先行支付赔偿款2000元,并就后续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明确了责任分担,约定如胡某因该次事故受伤1年左右(不超过2个月)未到医院治疗鼻子塌陷,被告方不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胡某因该次事故受伤1年左右(不超过2个月)到医院治疗鼻子塌陷,则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费等费用支出,由双方各承担50%。双方都很认可此次调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此次调解充分发挥了退休法官的经验作用,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家校和谐,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