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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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10:20:20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成志与被执行人张金明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张金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徐成志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张金明,男,住所地黑龙江省密山市密山镇帝王首府,公民身份证号码:2310261986****0630。执行案号:(2024)黑0382执370号执行依据:(2023)黑0382民初409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65173元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悬赏金额:回款到位金额的20%悬赏期限: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5日止联系人:张法官举报电话:0467-5202180密山市人民法院2026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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