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高效务实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当事人矛盾,获得双方一致认可。
原告郭某投保某保险公司相关险种,后确诊患病申请理赔,双方就保险赔付事宜产生分歧,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全面核查保险合同条款、投保经过、理赔争议焦点,充分了解双方诉求与顾虑。
考虑到保险纠纷涉及当事人切身权益,且当事人矛盾有调解化解空间,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向保险公司释法明理,明晰保险理赔相关法律规定与合同责任;同时细致安抚原告情绪,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多次组织双方沟通磋商,从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劝导,全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按约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高效化解此次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办结,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快速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充分彰显了法院法官认真履职、高效调解、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