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于某与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某公司名下水田800亩、旱田200亩承包给于某,承包期限20年,其中68亩水田由李某耕种。2021年起,李某一直拒不给付案涉68亩水田承包费用。为主张权益,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2026年5月2日判决李某返还于某水田68亩并给付2021年起至2025年土地承包费十万余元。因李某拒不自动履行,2026年5月9日,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审查,因案件涉及土地强制交付工作,5月又正值农忙时节,如不及时对案涉土地进行强制交付,一方面会延误农时,影响收成,另一方面如被执行人强行耕种,既会影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公信力,又会引发新的诉累。为取得良好执行效果,解决潜在可能发生的纠纷,执行法官秉持源头解纷的工作理念,第一时间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给了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立即履行返还土地的义务。期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罚款措施,并制发公告,在指定日期进行强制交付工作。执行法官一行10人来到案涉土地,在双方当事人及政协委员、派出所民警的监督见证下,明确土地边界后完成土地强制交付工作,同时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强调:如其对人民法院已执行标的有妨害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如涉嫌犯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责任。本次土地交付工作的高效执行,既守住了农时,又维护了司法权威,切实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密山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雷霆2026·煤城风暴”之“春雷护耕”执行行动,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树立司法权威,切实维护涉农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