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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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法新“枫”景 | 陈年纠纷得化解 一面锦旗表感谢

  发布时间:2026-07-09 14:37:11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连珠山法庭妥善化解一起陈年民间借贷纠纷,被告郭某全额清偿欠款后,原告刘某主动撤诉。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达谢意。2008年7月,郭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借款5000元,约定月息一分五厘,并立下欠据。还款期限届满,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郭某偿还本金5000元、利息1345.42元。承办法官考虑案件时隔较久,优先开展调解工作,分别与双方沟通,厘清事实、讲解民间借贷法律规定。经耐心调解,郭某受到了触动,主动向刘某还清了欠款本金,刘某免除了借款利息。款项结清后,双方再无争议,刘某高兴地来到法院申请撤诉。刘某对法官用心化解矛盾、快速维护群众财产权益表示高度认可,专程向连珠山法庭赠送锦旗并表示感谢。

    多年来,密山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高效化解小额民生纠纷,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下一步,密山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矛盾纠纷,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把调解优先理念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用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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