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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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树立五种新风改进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14-08-19 07:16:23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密山法院树立五种新风,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法院形象。

    树立服务大局、锐意进取的思想新风。着重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疾苦,关注自身利益多、关注事业发展少,自满自足、进取心不强,思想境界不高等问题。

    树立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的学习新风。着重解决不善于学习,不勤于思考,学风不端正,学习计划不落实,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等问题。

    树立文明司法、求真务实的工作新风。着重解决司法不文明、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滥用职权、索拿卡要,办事办案拖拉、效率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差错较多,工作纪律涣散,对组织和领导交办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

    树立真诚互信、团结共事的领导新风。着重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深入,履行职责不够,工作不到位,各行其是,不顾大局等问题。

    树立自重自正、干净干事的生活新风。着重解决贪图享受,吃吃喝喝,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编辑:徐蕊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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