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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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项措施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21 09:02:22


    密山法院在开展司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一理念,把做好群众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把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和法院实际工作有效地联系起来,从三项工作着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法院的群众工作。

    加强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举行法官宣誓活动、参观东北老航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观看先进人物纪实影片。通过学习和活动的开展,使干警们深刻认识到做好群众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干警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把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和法院群众工作有效联系起来,踏踏实实的为群众办事,认认真真为人民服务。

    立足审判。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渐增多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立案、法庭、信访“窗口”的作用,及时受理案件,热情接待咨询,并开展“院、庭长接待日”活动,积极做好诉讼指导,解决好群众诉讼难的问题;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做好调查研究。做到用群众通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创新方法。开展巡回审判、驻村调解工作。设立驻村调解室和巡回审判室,法官深入基层下乡、进村、入户,办案在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健全社会弱势群体便民诉讼措施,维护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能够更直接、更方便地接触并且监督人民法院的行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群众给予减、免、缓交诉讼费,使其打得起官司;经常组织法官“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为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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