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密山市法院执行局收到何立才送来的锦旗,对法院为其执行回吕兴元欠其6年多的担保款表示感谢。
2009年,被执行人吕兴元在密山市就业局以下岗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小额贷款20000元,并恳求朋友何立才为其提供担保。贷款逾期后,吕兴元未还款,何立才及时代其偿还了该款,后经多次催要,吕兴元以该款被其亲属所骗为由拒绝还款,何立才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于2009年6月16日调解吕兴元给付何立才20000元,何立才于2010年 1月13日申请执行。执行中,吕兴元与何立才反目成仇,追骂何立才不讲朋友之情,并四处躲债。执行局多方查找,吕兴元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此案暂终结执行。2014年下半年,执行局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派专人对多年未结的案件全部重新清查,统一查询、统一管理。在清理积案中,查询到吕兴元在鸡西某银行有存款,法院及时派执行员到鸡西扣划了此款,该案本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共29000元一次性执行到位,使何立才六年多的索款愿望终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