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廊道墙壁上挂了许多法律格言,其中有一句格言这样阐述道:“法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 法律乃是沉默的法官。”所以说,法律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它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与抽象性,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实践活动最终是通过法官来实现的。而法官素质的高低,品德的优劣直接关乎审判事业的发展,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以及法制社会的构建。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市场经济的多元性、开放性、利益性,使法官无时、无刻、无处不面对着清贫和金钱的较量,平庸与高贵的摩擦。那、怎样一种力量能使法官执着地把守道德的高地?
——是理想,是信念!
是的,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接见全国优秀法官陈印田时,陈印田曾说了这样一番话:“荣誉、金钱、地位,这些我都无所求,我只想在审判岗位上多干几年。”只这么一句奋斗的格言,却道出了千千万万名法官的心声,法官的那种勤奋、朴实、兢兢业业却不追逐名利的崇高形象让我顿生无比的肃敬!宋鱼水--被当事人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模范法官。金桂兰--当地人民群众称她是“咱们农民的法官”,是自己的“亲姐妹”。陈燕萍--残疾儿童何小敏叫她“法官妈妈”。这些法官在具体的司法工作中,对人民群众注入了十分浓重深厚的感情。能得到群众如此的褒奖与赞赏,无不说明群众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他们切实做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无愧于“模范法官”、“优秀法官”的荣誉称号。
我们知道,每一种职业都有一个平台作依托。就像农民与土地、工人与机器、老师与讲台、医生与手术台一样,法官的平台就是他所工作的审判岗位。审判岗位是让每一位法官发挥、运用法律知识以定纷止争的舞台。在审判岗位上,法官是正义的象征、是社会公平的维护者,更是社会良知的守护神。他身着庄重的法袍、佩戴庄严的法徽,在洪亮的法槌声中,推进中国法制的进程。
作为一名刚刚步入法院的年轻干警,我感觉,我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因为我今天在这里工作,能够从事对口专业、感受法的脉动与心率、探寻法的精神与真谛,是多少法学莘莘学子们所渴望与企盼的。这让我倍加珍视这份工作!不是因为这份工作所带来的光环与殊荣,而是它提供了我实现理想的阶梯。因为做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是每个法学学子最初的梦想。
我年轻,但我相信我身上的浮躁、虚华、稚气,会在审判岗位的历练中逐渐褪去。我知道,未来的工作道路必是荆棘遍布!但是我有信心去克服、去解决。同时,不断的夯实基础,加强知识的学习与更新。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以实现一名法官的价值,让生命绽放出最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