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白鱼湾乡农民史长福拖欠外债1.8万元,史长福为躲债长年在外打工不归,密山法院执行法官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保证申请人的权益早日实现。
2007年,史长福在申请执行人褚国军处赊猪饲料价值16800元,未约定还款期限。年底,史长福因所饲养的猪得瘟疫病血本无归,该欠款无法偿还。2009年为躲债外出打工不知去向。2012年褚国军诉至法院,法院缺席判决史长福给付欠款16800元及利息,褚国军于2014年1月申请执行。在执行中,执行法官找到史母了解情况,史母谈及儿子便泣不成声,盼望儿子尽快还款,早归团聚,但一直无音信。执行法官不放弃任何一点执行线索,经多方走访查明,史长福有分得的承包田1.2垧,现发包给他人耕种,承包期限马上到了。法院立即找到承包人说明情况,承包人郭玉柱同意立即倒出耕地。法院又做褚国军的工作,该地由其耕种三年抵顶欠款,褚国军表示同意,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努力下,一起不知何时能办结的案件顺利执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