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今天赶了这么远的路,就是想来当面谢谢邢法官,要不是他,俺们哪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讨回了这笔赔偿款……”。
“十一”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密山法院的接待室里,一位自称是当事人姑姑的农村阿姨一边连连道谢一边将捧在怀里的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难”的锦旗交到了值班法警的手中,阿姨的眼底泛起了泪花……。农村阿姨的侄子也就是本案的原告夏某是密山市当壁镇实边村的村民,作为家中唯一的壮劳力,长年在外打工,早早地便担负起养家的重任。夏某不久前在邻村的一个农户家里找了一份负责玉米脱粒的工作,不幸的是,一天夏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造成双腿和一处肋骨骨折,经鉴定夏某构成八级和九级伤残,这对夏某本人和他的家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灾难。事故发生后,雇主给了夏某6.5万元的治疗费用后,便以无赔偿能力为由拒绝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无奈之下,夏某一纸诉状将雇主起诉到当地的二人班法庭。二人班法庭的庭长邢少国在得知这一案件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案情,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亲自带领干警并多次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上门调解。在调解中,邢庭长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劝说,经过不懈努力,雇主同意再支付夏某2万余元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事情得以圆满解决。从受理此案到结案,前后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夏某为法庭如此高的办案效率为其及时解决了困难而连连称赞。
密山法院在工作中坚持把便民、利民、为民为己任,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最佳方法,通过诉调对接、巡回审理办案等方式,及时为百姓解决困难,特别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探索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