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执行报道

密山法院:四年拆迁补偿案终和解执行

  发布时间:2014-10-22 09:03:07


    2010年5月,哈尔滨胜滕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密山镇内开发建设幸福家园小区,王某在开发范围内自有锅炉房58.41平方米,双方协议约定给王某补偿门市房60平方米。2011年年底回迁时,胜滕公司将产权调换安置给王某的60平方米门市房私自出售他人,拆迁补偿协议无法履行,王某于是诉至法院。

    2011年10月,法院判决胜滕公司赔偿王某60万元,王某于2012年12月申请执行。在执行中胜滕公司将法院查封的三个房屋私自变卖他人、推脱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哈尔滨市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均无功而返。执行法官没有气馁,无数次找到被申请人做思想工作,释明不履行义务将被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胜滕公司一次性给付王某赔偿款66万元整,余款王某自愿放弃,并于2014年10月8日全部履行完毕。王某四年的涉拆迁补偿案终和解,一起涉拆迁执行案件又被化解了。

责任编辑:宿伟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