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火车站偷盗他人随身钱款50元,是应该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答: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的,属于扒窃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修改后,增加扒窃为新的类型,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并列罪状。北京法院审理盗窃案件,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即盗窃公私财物达到2000元就可以定盗窃罪。而扒窃做为并列罪状,不要求以数额较大为标准,只要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的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大小,都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扒窃他人财物50元,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