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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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判后答疑解疑问,联调联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11-17 07:30:14


    近日,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在一起雇工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期间,经法官认真判后答疑,并与律师、人民陪审员多方联动积极调解,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收到了“案结事了”的实际效果。

    2013年10月26日,被告袁景波雇佣原告金三峰、被告崔东春维修烟囱,在维修过程中,因烟囱倒塌掉落致使金三峰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14 480元。事情发生后,金三峰多次找袁景波协商此事,但因赔偿数额相差悬殊未达成协议。故金三峰诉至法院,要求袁景波给付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计11 020元。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利用电话、捎口信、直接送达等方式多次传唤,袁景波均以多种理由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缺席判决袁景波赔偿金三峰医疗费等经济损失56 614元。宣判后,袁景波不服提出上诉。主审法官在此案立案送达近两个月的时间中,因袁景波以此事与其无关为由不到庭应诉,只有袁景波提交上诉状时才见到其本人,审判人员抓住机会先向袁景波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并讲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其在思想上放松下来,对立情绪缓解下来,为下步调解打下伏笔。办案人员同时与袁景波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共同采取“背对背”分别调解的方式,让袁景波夫妇对本案法律适用等问题有所了解与认识。审判人员觉得时机成熟,将双方找到法庭进行调解。审判人员从双方系朋友关系入手,建议双方应考虑多年的交情,不能因一起案件伤了感情。人民陪审员邱万波通过多起鲜活的事例,让双方明白雇工受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道理。经过多方调解,袁景波认识到了当初不到庭应诉的错误做法,不但给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不便,自己也显些失去与对方握手言和的机会。金三峰也表示,与袁景波是多年的好朋友,袁景波一家人对金三峰家也没少帮助。经过近两个多小时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景波一次性赔付金三峰人民币19 000元。

    案件审理完毕了,看见双方当事人愉快地走出法庭,留给调解人员的是联调联解给他们带来的喜悦。从纠纷发生至送达开庭,袁景波均处于不配合状态,判决后又情绪激动提起上诉。如果审判人员不及时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不尽快将双方传到法庭进行调解,不但双方矛盾纠纷不能化解,也会给当事人造成诉累和浪费更多的司法资源。通过此案的审理让审判一线的法官感受到,联调联解和判后答疑真的十分必要。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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