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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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与市房产处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12-09 08:04:52



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近几年,由于涉诉房屋纠纷案件大量增加,法院裁判生效后,当事人持法律文书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法院和房地产部门的说法不一。为此,12月5日,密山法院同密山市房地产管理处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就涉诉房屋纠纷案件裁判生效后如何办理过户登记等问题,双方进行了协商。

    市房地产管理处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在办理涉诉房屋纠纷案件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法院需帮助出具的手续。张爱民副院长和行政庭庭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为房产处如何规范办理此类案件提出了建议,最后,双方就一些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今后,对于涉及民生的案件,法院会延伸服务,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从细节上体现司法为民,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重任。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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