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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能帮我带领执行案款吗

发布时间:2014-12-09 11:14:13


    问:

  我与薛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薛某应给付我工程款5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为我的工作性质经常出差,我委托了一位田律师代理申请执行的相关事宜。前几天,法院通知我前去领取执行款,我还在外地,能让田律师代领案款吗?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因此,如果你特别授权了田律师代为收取执行案款,可以让其代领。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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